关于2022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

发布者:财务处发布时间:2023-03-24浏览次数:10
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,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于202331日开始,请按照税务部门公告要求及时办理。有关安排及说明如下:

一、办理时间

202331日至2023630

二、办理方式

(一)自行通过“个人所得税”APP办理。

(二)也可通过邮寄申报等其他方式办理。

三、提醒事项

(一)年终奖计税方式选择

办理汇算申报时,特别注意“全年一次性奖金”计税方式的选择。在点击“存在奖金,请在详情中进行确认”后,您可以通过比较“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”和“单独计税”不同计税方式产生的应补/退税额,选择适合您的一种即可。

(二)注意核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

如您已填报2022年度专项附加扣除,请对系统自动带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对。如果数据有误,请先更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,再进行汇算操作。

(三)预约办理服务

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,在31日至320日有办理需求的纳税人,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”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。321日至630日,纳税人无需预约,可以随时办理年度汇算。

(四)其他说明

1.关于年度汇算的内容、无需/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、可享受的税前扣除、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、年度汇算的退税/补税等有关事项、政策及说明,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公告(附件1)及其解读(附件2)和税务部门的其他通知。

2.如有未尽事宜,请拨打国家税务热线(12366)进行咨询或与校财务处联系(88560228)。


附件:

1http://qingdao.chinatax.gov.cn/ssfg2019/zxwj/202302/t20230207_76885.html

2http://qingdao.chinatax.gov.cn/ssfg2019/zcjd/202302/t20230207_76886.html